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宣传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宣传学术造诣。
2.系统掌握宣传工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宣传实践功底,宣传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宣传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宣传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业绩卓著,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作品。
3.是宣传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宣传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取得重大宣传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宣传相关研究成果,推动宣传行业发展。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宣传研究工作满5年。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4篇宣传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或被转载转播。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8篇宣传作品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或被转载转播。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10篇宣传作品在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上发表。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宣传作品获省部级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成获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宣传类奖项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制作的2个新媒体作品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入选省级新闻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新闻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省级新闻行业组织评选的新媒体优秀案例。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宣传作品,得到省(部)领导的肯定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