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服务发展、尊重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网信工程专业领域特点、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网信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网信工程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第三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对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专科、中职学校毕业学历,在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1项,或获本单位技术奖3项。

2.参与的项目获市(州)级网信工程有关赛事奖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参与完成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二等奖 1项或三等奖2项。

4.全程参与完成省级网信部门认可的4次县级以上网络事件信息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态势预警、网络辟谣疏导等工作。

5.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州)级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课题),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6.申请并被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获市(州)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专利奖。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网信工程专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8.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本专业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

9.参与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2 项,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10.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项市(州)级或2 项县级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课题),并通过县(市、区)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11.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市(州)、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1项。

12.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2.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0.5万字以上。

3.参与编写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网络舆情文章等2篇,获得市(州)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具备一定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4.编写本专业相关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5.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内部资料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篇;或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报告

等1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须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4项。

2.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获省(部)级网信工程有关赛事奖1项;或获市(州)级网信工程有关赛事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4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4.全程参与完成经省级网信部门认可的1次省级以上网络事件信息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态势预警、网络辟谣疏导等工作。

5.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成3项市(州)级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课题),并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限前三发明人、没计人),或获省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专利奖。

7.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本专业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本专业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4项。

8.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沦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

9.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10.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中,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州)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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