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2.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取得一定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取得记者(编辑)职称以来,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4篇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或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转载或转播。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4篇新闻作品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或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转载或转播;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2篇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或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转载或转播。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等获省部级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参与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等获省部级新闻奖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等获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或参与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等获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新闻作品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新闻阅评》类刊物点评肯定,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1篇新闻作品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新闻阅评》类刊物全文点评肯定,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新闻作品得到省主管部门《新闻阅评》全文点评肯定。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1篇新闻作品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新闻阅评》类刊物点评肯定,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1篇新闻作品得到省主管部门《新闻阅评》全文点评肯定,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新闻作品得到省主管部门《新闻阅评》点评肯定。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制作的1个新媒体作品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入选中国记协评选的新媒体优秀案例;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制作的2个新媒体作品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入选省行业主管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省级新闻行业组织评选的新媒体优秀案例。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第一作者制作的1个新媒体作品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入选省行业主管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省级新闻行业组织评选的新媒体优秀案例。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新闻作品,得到省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得到省主管部门发文肯定。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3篇新闻作品,得到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得到市(州)主管部门发文肯定;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1篇新闻作品,得到省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得到省主管部门发文肯定。


学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课题(项目)2项。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1项,或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完成市厅级课题(项目)1项。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传播类期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新闻传播类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内容摘要1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新闻传播类学术论文1篇。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传播类期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新闻传播类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内容摘要1篇。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新闻传播类学术论文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参与撰写的新闻传播类学术论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

4.独立撰写并出版新闻传播类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闻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2万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出版新闻传播专著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闻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0万字以上)。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完成省部级单位或省主管部门委托的2项新闻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委托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委托单位采纳(须书面证明)。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完成市(州)党委、政府委托的2项新闻相关调研报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完成省部级单位或省主管部门委托的1项新闻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委托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委托单位采纳(须书面证明)。

6.合规在本科院校从事新闻传播相关专业课程教学64学时以上,且教学质量评估均获90分以上或“优秀”等次。


破格申报。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等要求,但业绩、学术成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需2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且除满足正常申报条件外,还需分别再满足本条件第十条第三项业绩成果条件中的2项和第四项学术成果条件中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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