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中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相关体育专业人员。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体育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熟练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具备完成体育项目基础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实际能力。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体育项目训练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二)具备硕士学位。


1.体育运动队教练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获录取名次;

(3)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4)集体球类项目获全国顶级联赛前八名。

2.省(市、州)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②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③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四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②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③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④4人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前三名;

⑤集体球类项目获全省年度最高水平赛事前三名。

3.县(市、区)业余体校教练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②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③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四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②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③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④3人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全省年度最高水平赛事前六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体育训练论文1篇以上;

2.撰写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反映本专业训练成果的学术文章2篇以上;

3.获得体育训练方面相关专利1项以上;

4.县(市、区)以下工作的,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发表体育训练论文1篇。



不满足学历、资历要求,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体育专业人员,经2名初级以上职称教练员署名推荐,可破格申报初级教练。破格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体育运动队教练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获录取名次;

3.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4.集体球类项目获全国顶级联赛前八名。

(二)省(市、州)体育运动学校教练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3)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四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3)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4)4人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前三名;

(5)集体球类项目获全省年度最高水平赛事前三名。

(三)县(市、区)业余体校教练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3)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四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1人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总决赛)、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

(2)1人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录取名次;

(3)1人获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4)3人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5)集体球类项目获全省年度最高水平赛事前六名。

(四)退役运动员

退役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曾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或取得亚运会、全运会录取名次;

2.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曾取得亚运会、全运会集体球类项目前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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