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系统掌握体育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项目训练的前沿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本项目训练竞赛有较深入的研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体育训练方面的代表性成果,具备培养、指导初、中级教练的能力。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五年;

(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两年。


1.体育运动队教练

长期从事体育训练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满足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录取名次,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12名;

②获得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③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九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3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2.省(市、州)体育运动学校教练

长期从事体育训练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满足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录取名次,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12名;

②获得青奥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③获得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青年锦标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④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⑤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4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三名;

⑥获得省运会5次冠军,集体球类项目获省运会2次冠军。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九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录取名次,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12名;

②获得青奥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③获得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青年锦标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4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3次录取名次;

④3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2人获得上述赛事录取名次;

⑤4人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冠军,集体球类项目2人获得上述赛事前三名;

⑥5人获得省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2次获得省运会冠军。

3.县(市、区)业余体校教练

长期从事体育训练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满足下列成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录取名次,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12名;

②获得青奥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③获得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青年锦标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④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⑤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三名;

⑥获得省运会4次冠军,集体球类项目获省运会2次冠军。

(2)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九名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录取名次,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前 12名;

②获得青奥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2次录取名次;

③获得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青年锦标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4次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3次录取名次;

④3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2人获得上述赛事录取名次;

⑤3人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冠军,集体球类项目获得上述赛事前三名;

⑥4人获得省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2次获得省运会冠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体育训练论文1篇以上;

2.撰写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反映本专业训练成果的学术文章2篇以上;

3.获得体育训练方面相关专利1项以上;

4.县(市、区)以下工作的,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发表体育训练论文1篇。



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后,从事教练工作满两年,业绩特别突出的,经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练员署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级教练。破格申报高级教练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体育运动队教练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获得奥运会前三名;

②2人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③1人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

④获得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2次冠军;

⑤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4次冠军。

(2)省(市、州)体育运动学校教练

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获得奥运会前三名;

②2人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③1人获得青奥会、亚运会、全运会冠军;

④获得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2次冠军;

⑤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冠军;

⑥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4次冠军;

⑦6次获得省运会冠军。

(3)县(市、区)业余体校教练

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1人获得奥运会前三名;

②2人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前三名;

③1人获得青奥会、亚运会、全运会冠军;

④获得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2次冠军;

⑤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冠军;

⑥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单项赛事3次冠军;

⑦5 次获得省运会冠军。

2.退役运动员

退役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体育教练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曾取得奥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2)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曾取得奥运会集体球类项目前三名或取得亚运会、全运会集体球类项目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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