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

3.通晓播音主持业务,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5年。


取得王任播昔员王持人职称以来,须其备T

1.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二等奖1件或三等奖2件以上;或在省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2件或二等奖3件以上.

2.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活动5次以上。

3.在省(部)级重大活动中,因专业工作表现突出获书面表扬2次。

4.具有担任播音主持教学和培养播音员、主持人的能力,且担任播音员主持人培养和指导工作5年以上,指导培养效果明显,年终考核获优秀等次3次以上。

5.主持完成的采编播作品,获市(厅)级以上部门书面表扬3件。

6.独立编写播音员培训教材3万字以上,并承担完成省、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播音员主持人培训教学任务,累计完成教学课时数60课时以上;或承担大中专院校播音教学任务,累计教学课时数250课时以上,并被聘为客座教授。

7.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或“金鹰奖”(播音主持类)提名奖。

8.获“贵州省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9.获贵州省“四个一批”人才称号。

10.在县(市、区)以下(含本级)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在省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2件或三等奖3件。


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公开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

2.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2篇或三等奖3篇;或在省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2篇或二等奖4篇。

3.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策划、方案),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其观点、方法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在全省行业内推广,效果显著。

4.参与正式出版播音主持著作或译著,其中个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得少于5万字。


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限的专业人员,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播音指导职称。破格申报播音指导职称,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或“金鹰奖”(播音主持类)。

2.获全国“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3.获国家“四个一批”人才称号。

4.获国家级广播电视类奖项。

5.入选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

6.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2件。

7.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播音主持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1篇或二等奖2篇。

8.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9.参与正式出版播音主持著作或译著,其中个人独立撰写不得少于10万字。

10.直接主持、管理省级大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重大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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