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统计理论研究人员,应用统计研究和技术开发人员,大数据、微观数据等统计科技服务人员,在教育、卫生、金融等不同行业领域从事统计研究、行业统计等工作的统计专业人员。

(一)基础统计理论研究人员:指从事概率论,数理统计,经济社会统计,应用统计等统计相关理论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统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统计调查设计,统计分析与预测,统计管理,统计信息处理,统计软件设计与改进等统计理论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应用统计研究和技术开发人员:指从事统计数据采集、整理、计算、分析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统计理论、数据分析方法和技术对经济社会人文科学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统计科技服务及其他行业统计人员:在金融、保险、咨询和市场调研、科技、教育、医学、公共卫生等不同行业中,运用统计理论方法或数据分析方法及技术,研究相关领域实际问题,或从大量统计数据中提取信息,以可视化等技术对统计数据进行表达,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咨询及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分别对应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掌握系统的统计理论和比较丰富的业务知识。

2.能够负责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带领、指导统计师及其他统计工作人员完成拟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等任务。有较为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为生产经营活动、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指导或咨询。

3.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分析研究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等。能够对社会经济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4.为加强本领域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能够指导培养中、初级统计专业人才。


 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或主要承担制定市(州)级及以上统计调查方案(制度)、统计规章2次;或对统计制度方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被省级以上统计机构采纳1次。

2.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统计工作成果和应用、政策性意见建议等,对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较大贡献,被市(州)级以上部门采纳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3.主持或指导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统计工作期间,有统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或形成一套系统、完整、可复制、可推广的统计工作制度,被市(州)级以上部门认可并推广运用。

4.主持或主要承担市(州)级及以上社会、经济、科技、统计研究课题1项,已结题验收(以有关部门评审、鉴定、验收为准)。

5.独立撰写较高水平专项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或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其中1篇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

6.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者指导本单位、本行业统计工作,业绩突出,被市(州)级以上部门评为先进2次以上;或获统计类市(州)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7.在县、乡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优秀累计3次以上。


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统计或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全国学术性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报告2篇;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报告4篇;或在省级统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统计论文或分析报告4篇。

3.在经济改革、理论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1项;或获市(州)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4.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工作的基层统计人员,论文条件可相应放宽1篇。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统计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正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二等以上奖1项。

2.获省(部)级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3.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部,本人撰写30万字以上;或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

4.主持统计方面国家重大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2 项以上,课题成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并结题验收,课题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5.因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获国家级表彰。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