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基本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二)初步掌握公证员执业技能,能够独立办理基本的公证事项和事务,近1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担任公证员满1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公证员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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