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翻译理论知识。民语水平测试达到乙级以上。

(二)能完成一般性文化、教育、新闻、科技、司法、旅游等方面活动的口译或笔译工作。从事口译者应能够基本表达交谈各方原意,语音、语调基本正确;从事笔译者应能够表达一般难度的原文内容,语法基本正确、文字比较通顺。

(三)撰写本专业工作总结或民-汉对照译文作品1篇以上。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从事民语翻译工作。

(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民语翻译工作,见习1年期满考察合格。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民语翻译工作3年以上。

(四)中职学校毕业,从事民语翻译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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