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了解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4.专任教师年均教学量不低于300课时,兼职教师(含行政岗位人员)年均教学量不低于120课时。

5.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并提交参加工作以来的教案。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1年。

3.具备大学(含高职高专院校)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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